刚去一个单位上班几天时间,想辞职了,找什么理由好?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
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入职两天就想离职,该怎么和别人说?
如果是朋友介绍的工作,可以请朋友出面帮你说一下,这样既照顾了朋友的面子,也不至于对朋友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如果是你自已应聘的,那就好办了。首先,如果不超过一个星期,直接走人就是了,因为一般单位,新员工自已辞职,并且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的,是不会发工资的,不用管劳动法怎么说,要看现实。谁也不会为了几天的工资去打官司。其次,如果你已经工作超过半个月,这就要和领导好好谈了。没有什么计巧,实话实说就行。领导不是傻子,实话假话一看便知。辞职是很正常的事情,别想太复杂了。
签了劳动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我只干了几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只做了几天就不想做了不可以直接走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应得的工资。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先通知,三十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