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给孩子办理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家长可携孩子到户籍所在的街道社会保障救助服务站或乡镇劳动力管理站进行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其中,出生后3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生儿出生后的前3跨两个社保年度,且未及时办理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可由新生儿法定监护人递交补缴申请报告,申请补缴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费。出生后3个月内(含3个月)补缴到账的,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