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一首爱尔兰民谣《daily growing》,是我喜欢的说故事的歌谣风格:
欧洲中世纪,一位24岁的女子,奉父亲之命度给一个14岁的少年。
她说:爹呀你大错特错,年纪天差地远。
父亲说:闺女呀我千对万对,他是大地主家的少爷,他会长大,当我死去,他会保护你。
少年14岁为人夫,15岁为人父,16岁——墓草青青。
女子泪如雨下地给他缝尸衣。
我分享给朋友这首歌。
朋友诧异地说:那她一辈子不就毁了?她爸真坏。
我说:不不,她生育过,证明了自己有生育力,经产妇比初产妇生育危险少,再婚会很会欢迎。西方社会也不兴寡妇守节。对这妹子来说,再婚是自然的事儿,也许还能带地产和城堡改嫁,幸福无边呢。西方历史上很有几位这样的女士,嫁N次老公,死N次老公,一次比一次富裕。
我不由得发散思维了一下:
中西若干国家,都有让少年娶年长女性的风俗。
沈从文的《萧萧》,萧萧12岁嫁2岁的丈夫;
普希金记录的俄罗斯民俗:
男人一般在十三岁时跟二十岁的女人结婚。老婆打老公,可打四五年,这以后,老公便动手打老婆。
由此观之,男女双方都各有其行使权力的期限,两不吃亏,此均势一直保持下来。
这显然是为了生育考虑的。
男性寿命低于女性,青春期又是男性死亡的一个高峰(这个阶段男性的意外死亡率是女性的十倍)。
所以让男性在青春期前期结婚生子,哪怕之后他死了,也算履行完使命了。
显然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
中西各国,都在不同时代,展示出对已生育女性的爱好。
曹操就非常喜欢那种结过婚、有过小孩的女人——推测他老人家还是想多子多福吧?
十五世纪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四世,他的王后在和他结婚之前,已经结过婚并且生养过好几个儿女了。
欧洲小说里也经常有这样的描写:战争中,女子被掳,被强暴,生儿育女。到打赢了仗,她和她的孩子一道回到本家,长辈安慰她:我们再给你找个婆家。小媳妇比黄花闺女好找人。
相应的,找年纪幼小的少女,其实是在生育这件事上冒险的。
同时,不让寡妇再嫁,也是毫无疑问降低生育率的。
当然离婚冷静期,也起到同一个作用。
我算了一下,中国汉代就有零星的杀婴儿记录;
大概宋代之后,开始全面推广对处女的爱、寡妇不再嫁,同时出现大量杀婴溺婴的记录……
也就是,中国从宋代起,就开始嫌人口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