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过录取时还是要按照“分数”优先。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